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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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对象户籍为:具有兴宁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兴宁市。
二、兴宁市教师资格认定提交资料及审核确认时间:
个人提交资料审核确认时间: 2018年9月20日—2018年9月21日
三、地点:兴宁市教育局人事股职改办(三楼)。
注:1、体检: 申请人带体检表(网上下载)自行到兴宁市中医院进行体检,自行领取体检报告。兴宁市中医院体检中心电话:0753-3313362.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填写本表内容并盖章。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4、上交相片为大一寸相片2张。
5、2018年秋季兴宁市教育局暂不进行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
附:梅市教人【2018】39号文件《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兴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附件: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1).zip [6.2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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