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2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现将凤阳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5-26日8:00—11:30、14:30—17:00。
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北一楼人事与师资股。
三、现场资格复审材料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格复审表(登录报名网站http://101.37.79.151/自行下载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
1.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学历教育2022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并签署本人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2)。
3.非全日制学历教育2022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培养院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并签署本人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2)。
4.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其中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四)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并签署在录取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
(五)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专业测试时间预计安排在7月31日(以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通知为准),请考生根据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防疫要求
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须遵照以下防疫要求:
(一)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检测;
(四)所有人员均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保持“安康码”为绿码,主动接受“安康码”、行程码核验和体温检测。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风险尚未排除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
(五)不能提供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健康码“红码”“黄码”且风险未排除的人员,以及属地防疫部门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限未满的其他人员,不予进入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现场。
(六)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50-6730876、6730886
附件1:凤阳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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