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川县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青川县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予以公示,并将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请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带上本人相关证件及手续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资格审查后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于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应携带的资料:(1)《报名表》2份(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要求学位的还应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7)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等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定于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五、疫情防控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行程卡,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三)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10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完成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有下列任何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0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的考生;10天内有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的考生;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10天内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的考生。
2.所有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考试当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方可参加考试。
3.被判定为密接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凭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方可参加考试。外省入川人员需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室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县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如因疫情等原因导致考试时间有所调整,将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qc.gov.cn/)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务必按本公告中要求的事项执行,不再电话通知,逾期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5772、7206543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1356
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 0839-7202492 、7202525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青川县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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