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宁远县2022年公开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宁远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有关事项及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相关事宜
1.笔试时间:2022年 7月15日(星期五)9:00 -11:00。
2.笔试地点:宁远二中。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12日上午8:00—7月15日上午9:00前,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的报名系统(https://yzs-zk.bftrs.com)打印。
4.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绿色)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经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
5、考生进入考点后,要认真阅读考务宣传栏中的《考生须知》,按要求参加考试。
6、考生自备2B铅笔、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橡皮等,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室。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室,否则取消考试成绩。
7.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于2022年7月18日起在宁远政府网公示,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2022年7月18日—19日(上班时间)内到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填写《宁远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结果在宁远政府网公示。
二、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笔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二)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流涕、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目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湘返湘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提前到达湖南省内备考;在湖南省内的考生,考前不离开湖南,就地就近备考。考前所有考生应按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
(三)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事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3天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五)建议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笔试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干咳、流涕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六)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7月5日以后有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的;
6.7月5日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7月5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7月8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七)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八)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流涕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办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医疗救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十)考生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十一)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14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考区。
宁远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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