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2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规定,现将报考鄂温克旗教育局所属学校岗位考生的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阶段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鄂温克旗教育局一楼111室。
2.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9日早6:40,鄂温克旗第一实验小学。
二、考试考务安全工作
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期间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在指定地点做好登记、测温并出示当日“健康码”“行程码”。防疫要求根据《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32号)执行。如发现有体温≥37.3℃或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专人陪同到临时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考点单独设置)进行隔离,初步排查后,报告疾控机构,安排专人、专车送定点医院诊治。
三、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聘用工作要求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2022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鄂温克旗教育局所属学校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2、凡经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后拟进入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且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未达到笔试总成绩平均分数,则取消该报考人员专业测试资格。
3.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在招聘和服务期内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在考生报名、考试、公示期间及试用期内,一经发现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和相关证件等材料,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全部承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可按笔试成绩递补。2022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总成绩平均分为63.52分。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并签有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证明(须于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5、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
6、其他事项
考生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等环节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相应资格。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地点:鄂温克旗第一实验小学
2.专业测试时间:2022年7月9日。
3.专业测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
4.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试讲80分。首先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考生现场作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发挥等,成绩现场公布。试讲环节,考生面向考官组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专业测试须使用蒙古语言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专业测试只能使用一种语言(外语类岗位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专业测试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专业测试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专业测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30%+专业测试总成绩×70%。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为准;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三个环节成绩都相同者,再另行加试综合素质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5.专业测试流程:
(1)抽签。考生于6:40之前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专业测试通知单》到达考点,在候考室抽签确定专业测试次序,集中封闭侯考。
(2)备课。考生按次序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备课室,按指定的课程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1号考生于7:00进入备课室,此后每隔20分钟下一次序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
(3)专业测试。1号考生于8:00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试讲室。专业测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姓名等信息,不介绍个人情况,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资格。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结束前2分钟,由监察员提醒面试人员时间。时间超出20分钟的,由监察员宣布终止。
(4)评分。评委当场评分、计算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现场公布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及时公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在符合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解除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鄂温克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环节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低于笔试总成绩平均分者不予递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试用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5.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咨询电话:0470-8812148、0470-8814330
鄂温克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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