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清华附中湾区学校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及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查询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已在报名网站系统公布,考生可进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登录考生个人账号→选择“成绩查询”进行成绩查询。
二、参加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
通过综合素质评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心理品质测试线上进行,测试链接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一)现场资格审查有关工作安排
1.时间:2022年1月14日,各学科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2.地点:清华附中湾区学校(广州市天河区天坤二路99号)。
3.需携带资料及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用人单位可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人员的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通知,不再发布公告。
四、面试的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防疫要求
(一)本次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
(二)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粤康码”绿码、正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广东省内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本人签名的《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请考生自行打印并填写完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封闭区、封控区考生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四)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及以上等级的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1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进入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xls
2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xls
3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4《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2024年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客服
手机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客服老师微信领取
相关推荐:
手机登录下载
微信扫码下载
微信扫一扫,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