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关于调整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方式的公告》《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招聘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告》规定,现将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时间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将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委托各旗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实施,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继续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jyj.xlgl.gov.cn/)统一发布。
(一)考试方式
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3:1比例的岗位,采取“初试+资格复审+面试”方式进行;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超过3:1比例的岗位,采取“资格复审+面试”方式进行。对具有相应学科5年及以上教学经验人员、“双一流”院校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毕业生资格初审通过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
(二)初试
1.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只用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不计入面试成绩。
2.初试考点设在各旗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报考锡林浩特地区(含盟直两所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在锡林浩特市参加初试;报考其他旗县市(区)教师招聘岗位的,到当地政府所在地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地点:2022年1月16日(星期日)9:00-11:00,考场地址详见初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初试。
4.初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月10日上午8:30至1月16日上午9:30,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初试准考证。
5.初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6.对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报考蒙古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提供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本次招聘初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
(三)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超过3:1比例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具有相应学科5年及以上教学经验人员、“双一流”院校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毕业生;对进行初试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由各旗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8:30-18:00。对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生源地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属“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的人员,需提供在公办中小学校和各类民办全日制中小学校及主管部门提供任教(代课)5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鉴定报告)原件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考点设在各旗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具体考场地址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15:00-18:00,领取地点另发公告。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满分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下同)”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音乐、美术、体育以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蒙古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面试;英语教师岗位须用英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正常参加考试
“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其中:从二连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到其他旗县市(区)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考点所在地区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当天需申领并提前截图“健康码”和“行程卡”,“健康码”可在“健康锡林郭勒”公众号、“蒙速办”“国家电子健康码(防疫健康信息码)”获取,“行程卡”须在“通信行程卡”获取。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色的。
3.考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旗县市(区)旅居史的。
6.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考前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下列人员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
(四)考前准备事项
1.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健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考试前14天内,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5.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6.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7.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并出示“健康码”(当日更新)、“行程卡”(当日更新)、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五)考试期间义务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考生须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考生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4.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jyj.xlgl.gov.cn/)。
咨询电话:
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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