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现将开展2021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聚集,本次资格复审在网上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形式
采用邮件形式,由招考部门查阅电子材料进行审核。请考生将公告及计划表要求提供的资格复审全部材料以及本人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手写,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亲手签名)做成扫描件(pdf形式),发送至邮箱。
所有扫描件要一并存放至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准考证号”,文件夹中的pdf文件命名为“数字序号-材料名称”。也可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准考证号”。以上材料最大容量不得超过5M。
电子邮箱:hpqjyjrsk2@tj.gov.cn。
二、时间安排
请考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5日进行上传,未按规定时间发送视为自动放弃。邮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5日下午4:00,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022-27126256
三、具体材料要求(以下材料均做成扫描件)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均扫描);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硕士研究生,请同时扫描上传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
5.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所学方向,需提供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
6.招聘计划表中要求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
7.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书的,例如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要提供证书原件(具体要求请考生查看《2021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21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8.上传本人当日的健康码截图、行程码截图、流调表(详见附近一)、健康卡及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9.上传个人亲笔手写的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按照以上时间、格式等要求,上传资格复审有关材料,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上传的,不得进入面试。
2.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期任何时间发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考生可于2022年1月7日(周五)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复审结果。
五、防疫要求
特提醒广大考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近14天没有离津史的暂不离津。和平区教育系统拟在发布资格复审结果时,根据疫情形势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附件: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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