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简章》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范围
先进行等额考察,对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二、考察方式
请进入等额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
(一)材料提交
考察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16:30。
考察材料提交地点: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三楼309窗口(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7号)
需提交的材料包含:现实情况表现材料(附件);资格审查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需提供原件。
现实情况表现材料由个人档案所在街道(工作单位)出具。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要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品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字数不限。
(二)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档案审查、个别谈话、座谈以及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或村等)情况介绍、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并根据需要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1.档案审查
(1)档案审查时间:2022年1月14日前。
(2)档案审查方式:考生或所在单位将个人档案通过安全渠道转递至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专项审核,因个人原因造成档案丢损的责任自负,未在审查时间前提供档案进行审核的取消考察资格。
(3)档案审查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2.个别谈话、座谈、延伸考察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将在档案审查后由选聘单位通过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移动电话进行联系告知。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他事宜
(一)未经批准、未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考察、档案审查和未提供规定材料的视为放弃,因放弃或考察等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有关规定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递补,递补人员的考察、档案审查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因通讯不畅影响考察、档案审查、录用的后果自负。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察。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未尽事宜按《公告》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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