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深圳市龙岗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下半年赴北京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前期已确定了通过预筛选考生名单,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8:00-17:00(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按审查时间段分批进场,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地点
北京北邮锦江酒店(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预筛选只是对报名情况的初步筛选,具体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是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参加。未按规定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请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报考我区其他批次已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除外)携身份证及报名所需材料(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按顺序排列)参加相应考点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现场。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生活正面照片。
④学历学位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所有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⑤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龙岗区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⑧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及主要作品(可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
⑤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资格审查现场提交的材料、面谈等情况,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资格审查次日10:00后在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等发布。
4.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将使用考生在本次招聘的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电话号码联系考生。考生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防疫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现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四)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根据深圳市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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