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结合辖区中小学需求,现将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选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详见《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选岗名单及选岗顺序表》(附件3)。
二、时间和地点
1.选岗时间: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
2.选岗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一楼大厅(十堰市白浪中路83号)。
三、选岗方案
选岗分学科分学段进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每名选岗人员选岗时间2分钟(自考生到达选岗台开始选岗起计时,选岗时间到后考生将选岗结果确认单交工作人员),超时者视为自动放弃此轮选岗,放至到此学科最后进行选岗,如该学科有迟到人员,超时者放至迟到人员之后进行选岗。
四、选岗程序
1.公布学科选岗顺序。
2.公布学校需求岗位表。
3.公布选岗人员名单及顺序。
4.分学科分学段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组织拟聘用人员选择一个岗位作为本人的聘用岗位。每位拟聘用人员岗位选定后,由本人或委托人签名确认,一旦签名不得更改,拟聘用人员选岗结束后必须迅速离开选岗现场,不得逗留观望。
5.将拟聘用人员选岗结果进行汇总,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五、选岗要求
1.如选岗者现场放弃选择岗位,必须在放弃聘用资格确认单规定位置手写“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签名捺印备案,然后由下一名选岗者依次选岗。
2.选岗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选岗者亲友不得进入选岗现场。
3.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代替选岗。若考生选岗时处于孕(产)期或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前两天向区文教卫局(电话:0719-8319892)报告后经批准同意,书面委托一人代选,被委托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选岗。
4.选岗者选岗前应考虑充分,正式开始选岗时,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离开选岗现场;选岗时,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5.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程序和公开招聘纪律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选岗工作中弄虚作假、干扰选岗工作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防疫要求
考生参加选岗,应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到访地无星号标记,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考生体温测量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处理。选岗前14天内,如有境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提供选岗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咨询方式: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0719-8319892;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0719-8319860。
附件:
1.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选岗顺序表
2.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校需求岗位表
3.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拟聘人员选岗名单及选岗顺序表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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