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当前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已取得积极成效。为贯彻国家和江苏省南京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根据《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经研究,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学和特校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时间安排
2020年6月18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以下学科(含相关学科1类与2类)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1.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政治)、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特殊教育。
小学和特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通知要求前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二、幼儿园、中学和高职校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时间安排
2020年6月21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以下学科(含相关学科1类与2类)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1.学前教育;
2.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道德与法治(政治)、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信息技术、初中体育、初中音乐、初中心理健康教育;
3.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体育;
4.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政治。
幼儿园、中学和高职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通知要求前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地点
因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地点改为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金箔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523号,地铁1号线河定桥站2号出口,乘坐公交708、802、815线到五小区公交站)。
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笔试成绩证明、报名信息表和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者提交的原件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现场提交的材料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下载打印签署提交《2020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应聘人员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1)和《2020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稿各1份。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含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0届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交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本科生,另须提交其毕业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的原件。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另须提供其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上述应聘人员还须提交笔试成绩证明原件(留存)。
2.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毕业生):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17-2019届省外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交其毕业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上述应聘人员还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和笔试成绩证明的原件(留存)。
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毕业生)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不含2018、2019、2020届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应聘人员还须提交笔试成绩证明的原件(留存)。
4.符合招聘条件初中(2)、小学(2)、幼儿园(2)、特殊教育学校(2)的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年限要求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或清单的原件(凭个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的年限相一致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清单);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提交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须提交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初中(2)、小学(2)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所学专业是师范类证明的原件,并提交笔试成绩证明的原件(留存)。
5.应聘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语文、数学、政治学科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省外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交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本科生,另需提交其毕业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上述应聘人员还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笔试成绩证明的原件(留存)。
五、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分数线和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分数线和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6月26日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六、打印面试证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6月29日8点--7月3日7点登录南京市教师公开招聘平台(http://www.njzb.org)自行打印面试证,用户名密码和报名时一样。面试证打印技术问题,请与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025-52284690。
没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6月27日-28日到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金箔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523号)取回资格复审时提交的原件材料。
七、其他
咨询电话:025-52181813、025-52284690。
附件:
1.2020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与面试确认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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