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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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5月26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24日至5月28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有关规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39号)和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旗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具有巴林右旗户籍或巴林右旗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符合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二)代收具有巴林右旗户籍或巴林右旗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材料。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我旗面试考核;
4.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019年(含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底,不得在本次认定中使用。2021年我区各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可以在本次认定中使用。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旗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5月26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确认点选择:申请初中以下教师资格人员确认点选择巴林右旗教育局,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确认点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5月24日至5月28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巴林右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需提交复印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提交普通话证书复印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测试机构提供的档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经系统验证通过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档案管理单位盖章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5.身体健康证明。现场确认经审核通过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证明由该医院统一出具。
6.照片。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6月12日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1)试讲模式为模拟讲堂,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申请人自己准备申报学科相应的讲课内容。
(2)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疫情期间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现场确认、统一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环节,人员会比较密集,申请人一定戴好医用口罩、保持人和人之间距离,听从政务大厅和医院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和应急措施。
咨询电话: 0476-6222183
巴林右旗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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