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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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对象、范围、权限
1.对象:符合认定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不可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
2.范围:教师资格的认定实行属地化原则。凡户籍在六枝特区内或非本区户籍人员但为六枝特区在职人员的(指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工作单位的人员),皆可向六枝特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六枝特区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3.权限:六枝特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审批、管理;负责受理辖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事宜的现场确认,再报送六盘水市教育局认定审批。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二)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按《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贵州省职业院校开办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5〕175号)文件中评估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幼儿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并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其他条件
1.2014年(含2014年)以前入学毕业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按照认定程序进行认定。
2.普通话等级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规定执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近五年内考取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管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黔教语发〔2012〕263号)文件第十三条: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第三款 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在黔工作和读书的在职教师、学生,原则上不得跨省、市报名参加测试,应由学校所在地的语委机构负责统一登记编号、组织测试。不按本条规定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接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审查核实或重新认定,否则不予认可”的规定执行。
4.身体条件,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的规定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一)网上注册报名及办理程序
1.网报时间:2018年3月20日- 5月25日。
2.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3.办理程序:
登录网址→个人信息注册→提交个人信息→到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综合窗口领取认定资料→完善认定资料→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办
证→领证。
(二)资料领取、体检、思想品德鉴定
资料领取:凡申请在六枝教育局认定的人员,网上报名注册成功后,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在正常工作日内)到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认定资料(领取资料时须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体检:凡申请在六枝特区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持贴有本人免冠蓝底2寸照片的《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并签字盖章,社会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鉴定并签字盖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鉴定并签字盖章。其中,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也可以由村(居)委会鉴定签字盖章。
(三)现场确认(资格初审)
1.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
第一批次: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31日(在正常工作日内)。
第二批次: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9日(在正常工作日内)。
2.确认地点: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综合窗口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网报数据提交成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数据是否生效。
①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需贴上蓝底照片);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需贴上蓝底照片);
③《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1份(需贴上蓝底照片);
④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⑦本人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张,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大小像数:114x156,大小:20KB,网报上的照片与提供的照片要一致,照片须清晰可辨;
⑧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并提供户口簿原件验证,在职人员(指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供2017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⑨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注:以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须验证原件;在职人员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四)资格审查,资格认定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02〕31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工作,严格把握资格审查关,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严格把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范围、认定权限和认定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按照国家相关认定教师资格的文件规定,审查已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提出评审意见,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作出认定审批,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记录。凡经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合格者,不能认定其教师资格。
四、证书送达
证书送达: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综合窗口(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一)补发、换发证书工作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除此以外,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综合窗口领取);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个人档案中查找);
③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印证。
(二)特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我区仍有部分在农村中小学的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乡镇中心校须及时通知本区域内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若在网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858-5537086、0858-5317959或15085851672询问。
(五)此公告公布途径。
1.六枝特区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liuzhi.gov.cn。
2.六枝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3.纸质公告发送六枝特区辖区内各学校。
4.在网报注意事项里设置2018年六枝特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的相关事宜。
窗口电话:0858-5537086(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综合窗口)
六枝特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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