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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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审查,共有151人符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法定要求和条件,分别获得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次《下城区教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发放采用邮政快递送达通过人员所留地址,定于12月5日送出,费用由本中心承担,。
未在附件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至11月24日16时之前向下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邮件信箱为17197742@qq.com )或来电(81392807 )提出。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81392807
附件: 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二 附件 :初小幼.xls (54.27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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